武隆区探索推行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改革试点_中国公益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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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探索推行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改革试点
编辑:小益   发布于:2023年10月16日    文字:【】【】【

华龙网讯(记者 曹建 通讯员 代娟 王艺)“一人失能、全家失衡。”这是摆在万千家庭中一个很现实具体的问题,除了老人遭受身心折磨,给家庭带来经济压力,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近日,在重庆市武隆区隆康医养中心,71岁的左永甫老人是沧沟乡大水村特困人员。他因双目失明导致半失能,前不久被武隆区民政局接到隆康医养中心进行养老。

当前,武隆区民政局持续致力于解决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养老难问题,在全市率先探索,将关注重点从特困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扩大到全社会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集中照护上,探索推行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集中照护工作改革。

该项改革从顶层设计(区县级)、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准入制度四方面入手,整合政府、社会、市场、个人四方资源,高效利用有限财政资金和社会慈善资金,采取集中照护的方式,保障全区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享有有尊严的养老服务。一方面加强全区失能老人照料护理中心硬件建设,另一方面将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集中照料护理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集中照料护理问题给予政策支持和保障。

在遵循自愿的原则下,两类人员可以享受集中照护服务,一类是低保家庭中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另一类是非低保家庭中经评估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弱的老人。

针对低保家庭中失能老人,武隆区民政局采取“老人交一点、机构降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方式对集中照护经费予以保障,即入住老人向集中供养机构交纳属于自己部分的低保金、养老服务补贴;集中照护机构收费降至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费用标准;差额部分由财政资金对集中照护机构予以补助。

针对社会层面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采取“赡养扶养人交一点、机构降一点、慈善资金资助一点”对经费予以保障,即有工资等收入的赡养扶养人按其工资比例的20%计算交纳集中照护费用;集中照护机构收费降至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费用标准;差额部分由慈善救助资金解决。

如今,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在武隆区全面铺开。试点以来,已有57名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享受到集中照护,其中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42名,社会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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