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4辆超限大货车为省通行费闯卡上高速 严惩!_中国公益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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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4辆超限大货车为省通行费闯卡上高速 严惩!
编辑:小益   发布于:2023年10月11日    文字:【】【】【

 

4辆大货车强行闯卡。警方供图

华龙网讯(记者 余志斌)10月7日23时40分许,重庆高速公路交巡警四支队接到报警:S24梓白高速白涛收费站4辆尺寸严重超限的商品运输车辆不顾收费站工作人员劝阻,强行撞击收费站栏杆后驶入高速公路,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和通行秩序。

交巡警四支队立刻核实冲关车辆信息,并迅速锁定涉事车辆的位置及行车轨迹,开展布控查缉,指令长寿、涪陵、丰都大队前往预定点位做好拦截准备。10月8日1时25分,成功在G69银百高速公路丰都服务区将4辆闯卡大货车查获。

经查,这4辆大货车为省通行费,逃避执法检查,其中,外省籍货车3辆,重庆籍货车1辆,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驾驶车辆进行固证,并联合事发地派出所对4名当事人及同车的4名乘车人进行调查询问。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及违法情节,分别对李某林、刘某亮、胡某辉、段某作出了拘留5至7天的行政处罚,并将4人涉及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将移交至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重庆交巡警提醒:

货运车辆要严格按照规范装载货物,车辆超长、超宽、超高会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十分严重。请各货运企业、车主及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超限超载运输,严禁强行闯卡,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冲关上道等严重扰乱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装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其中重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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